血友病慈善救助项目
该项目由中华慈善总会·湖北省慈善总会合作开展,采用资金援助的方式对贫困的血友病患者进行救助,以减轻患者购买血友病治疗药品的压力。项目资金由爱心企业和社会定向捐赠。
一、救助对象
湖北境内贫困的血友病患者。
二、救助标准
参加中华慈善总会血友病慈善项目的血友病患者,按照当地医保(新农合)报销额度报销后,由中华慈善总会相关援助基金对患者自费部分给予40%的资金援助,但不超过药品总费用15%;在此基础上,湖北省慈善总会设立血友病救助基金,基金面向社会公募,根据基金的募集情况对其中的低保患者自费部分再给予适当的救助,具体救助额度将根据募款情况而定。
三、申请程序
(一)患者到具备血友病诊治资格的医院确诊,确定治疗方案;
(二)填写中华慈善总会血友病援助项目申请表;
(三)报中华慈善总会审批;
(四)湖北省慈善总会根据中慈审批通过的名单、通报医院备案、治疗。
四、资助金额的确定
(一)中华慈善总会相关基金援助金额的确定
血友病患者凭在就诊医院购买拜科奇、百因止等药品的收据、身份证复印件(儿童附本人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医院诊断证明复印件、低保证复印件(贫困证明)向湖北省慈善总会项目部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后,工作人员登录中华慈善总会血友病项目资金管理界面,输入患者自费购药金额,按比例换算确定中华慈善总会血友病援助金额。
(二)湖北省慈善总会救助金额的确定
湖北省慈善总会根据低保对象家庭的困难情况和享受中华慈善总会援助后的自付部分负担情况确定救助比例,根据救助比例确定各患者救助额度。
五、资助款的发放
(一)根据中华慈善总会血友病援助资金每年分四次集中汇入我会账户的约定,我会在每年1、4、7、10四个月份分四次发放中华慈善总会血友病援助资金。
(二)湖北省慈善总会每年针对低保家庭患者的救助款在年底一次性发放。
(三)目前,湖北省慈善总会因与合作医院尚未达成抵扣药费的协议,资助款的发放采取由湖北省慈善总会基金监管部将援助款存入患者个人账户的方式发放。待与合作医院达成抵扣药费的协议后,资助款采取由医院抵扣购药款的方式发放,最大限度方便患者治疗。
为帮助血友病患者募集资金,湖北省慈善总会专门设立了“血友病救助基金”,将通过多种渠道为“血友病救助基金”开展公募,呼吁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