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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5 16:29
来源:省慈善总会
湖北省慈善总会成立于1995年9月,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省性公益类社会团体,参照基金会管理。2015年7月顺利完成第四届理事会换届,省民政厅厅长彭军任第四届理事会会长、法定代表人。湖北省慈善总会现有理事64名,其中常务理事23名,日常工作机构为秘书处。
20年来,省慈善总会始终秉承“安老、扶幼、助学、济困、救灾”的宗旨,募集并发放款物价值27.99亿元,直接和间接惠及200多万困难群众。2007年被省民政厅评为“五星级”公益类社团组织;2008年被省人事厅、民政厅评为“湖北省社会团体先进单位”;2010年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荣誉称号;2011年被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湖北省志愿服务活动先进集体”;2012年被中共湖北省委评为“全省创先争优先进基层组织”;2013年被省民政厅评为五A级公益类社团组织。
湖北省慈善总会坚持开门办会、依法治会,贴心为爱心人士服务、为困难群众服务,积极募集慈善款物,建设慈善队伍,培育慈善项目,推广慈善文化,将这一平台打造成为爱心企业之家、爱心人士之家、困难群众之家。